佛山收账公司讲解一场历时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成功化解

时间:2025-04-05 16:49:24 点击:18 来源:佛山讨债公司 官网:https://fs.hflmwl.com/

2025年3月份,一场历时十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福鼎市桐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成功化解。当事人郑某与蔡某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签署分期还款协议,并经司法所协助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员架桥梁:情理法结合促和解


据悉,郑某与蔡某系多年好友,2014年10月因蔡某在外地某工地承包工程时资金短缺,向郑某分两次共借款十万元。后因工程亏损,蔡某长期未能还款,双方关系逐渐恶化。2025年3月,郑某向福鼎市桐城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调解员在了解案情后,迅速介入,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六条“调解员应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讲解法律法规,引导平等协商”的规定,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另一方面,结合人情事理,疏导双方情绪,最终促成互谅互让:郑某主动放弃利息诉求,蔡某则承诺分期偿还本金。


司法确认赋强效:一纸裁定书筑牢履约屏障


本案调解成功后,桐城司法所主动延伸服务链条,依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调解协议可申请司法确认”之规定,协助双方向福鼎市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根据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蔡某须自2025年10月起至2028年1月,分六期向郑某指定账户转账共计十万元。经过司法确认的协议具有“双重约束力”:既受《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协议法律约束力的规范,又因司法确认获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的强制执行力。这意味着若蔡某出现逾期还款,郑兆文无需另行起诉,可直接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冻结账户、查封财产等强制措施,维权成本大幅降低。


制度衔接见真章:非诉机制挺在前端


此案完整呈现了“调解—确认—执行”的法治闭环:调解员依《人民调解法》促成和解,司法所依《司法确认程序规定》衔接司法,法院依《民事诉讼法》赋予强制力,三重保障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完整链条。这种模式既发挥了人民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又通过司法确认补强了协议执行力,体现了我国“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治理智慧。本案中,司法所“调解+确认”一站式服务,通过与法院的“调确对接”机制,实现调解与司法程序无缝衔接,免去债权人另行诉讼负担,降低维权时间与经济成本,零成本、高效率实现“协议变判决”,破解调解协议执行难题,凸显了基层法治协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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