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经常遇到这样的咨询,很多很多年前,对方欠了一些钱没给,他也一直在催对方还。
往往又没有结算单或者欠条等书面证据,于是就把微信聊天记录或者是短信记录发给我看,有时还有录音。
聊天记录无数条,短信记录好几页,录音几十分钟,来来回回无外乎重复这样的问答:
“你什么时候给钱”
“正在收账,最快这个月底”
“明天月底了,能付吗?”
“再等两个月”
......
“什么时候给?”
“快了,再等两天”
......
这样的催款,短则一两年,多则十几年。
很多催款,前面对方还敷衍几句,最后连敷衍都不敷衍了,两个人的事变成一个人的独角戏。
作为律师的我,看着那样的聊天记录,听着龙门阵似的家常,无奈中只有无奈,怎么那么多条信息中,那么多话中,就不说一句重点!全是一堆......废话。
02
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普法小文章,跟大家聊一聊平时如何正确要账。
其实无外乎这几个问题①债务主体;②债务金额;③诉讼时效;
翻译成人话就是①谁欠你的钱?②欠你多少钱?③有没有过期?
一、谁欠你的钱?
是个人还是公司?今天我主要讨论自然人欠款的情况,如果对方是公司,谁能代表公司是个关键性问题。一般来说有法定代表人、在合同上签字的代表人、合同中约定的指定人、公司授权人(需要授权书)等。
法律是很严谨而繁琐的,为了不把大家说晕,我尽量用简明扼要的人话来说,我并不是说法律条文说的不是人话,而是老百姓可能看不太懂。
言归正传,第一步,就是确认跟你聊天、通话的人,就是欠你钱的人。
因为我遇到很多案子,微信根本没有实名认证,电话是虚拟电话,这样子就算留存再多证据,也无法达到证明目的。
那么怎么用最简单的办法辨别呢?
①如何判断微信号是不是他实名认证的微信号?
打开跟他的微信聊天记录,点“转账”,就会出现以下的界面。括号里面的名字就是他真实的名字。如果没有括号里面的内容,就说明这个微信号没有实名认证,如果括号里面的名字不是他的名字,就说明不是他的微信号。(注意:千万别把钱转出去了哈)
②如何判断这个手机号是不是他的手机号?
打开支付宝,点击转账,输入手机号,看括号里面的名字是不是他的。这个办法不是100%的准确,因为有可能手机号是他自己名字办的,但是没有绑定支付宝。
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去营业厅充10元话费,说给老家的老人充,他们不会网上交。然后跟营业员核对名字。(这是我想象的办法,实践中没操作过,大家可以试一下看行不行,试完记得跟我说一下能不能行)
二、欠你多少钱?
就是在聊天记录中明确时间和金额,如果是电话录音,也要把对方名字喊出来,把自己名字说出来,把欠钱的时间和金额说出来。
比如“这个钱都几年了,你什么时候还啊?”可以改成
“老刘,2011年你借我的23万,到现在本金利息还差我30万,你去年就说年前给,今年马上又过年了,到底什么时候给呀?”
时间,金额,诉讼时效,全部都搞定了。
什么时候借的?2011年。
金额多少?30万。
诉讼时效问题。去年还说了要给,时效没过。
如果是通话的话,就要求更高一点,需要叫对方全名,其他内容就跟上述内容差不多。
但从证据效力上来讲,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都要比录音的证明力更高。(划重点:能留文字的,就不要打电话或打语音)
03
以上要账,都是在找不到对方人,或者对方不愿意露面的情况下,采取的不得已方式。如果能找到对方人,出具一份书面的欠条是最有保障的,让他签字按手印。
如果好不容易见到了人,还要让对方把身份证拿出来,拍正反面。欠条上写明利息,写明管辖法院(离自己近的、有管辖权的、效率高的法院),写明如果发生诉讼产生的律师费、保险费、鉴定费等实现债权的损失由他承担。
再补充一点,如果对方突然不回你消息了?该怎么办呢?有一个建议就是可以在原有的债务上多加一点。
比如,对方欠了你20万,中间陆陆续续在还,现在还欠你12万。
然后不回你消息了。
你可以选择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跟他发
“王总,早上好呀,我今天算了一下账,你还欠我15万,对吧?”
他大概率会回复你“只欠你12万了,去年11月跟你还了3万”
过一会,他还会把转账凭证发给你。
然后你就说“哦,想起来了,那就是12万。”顺便问他什么时候付。
以上内容仅供大家参考,如果大家在实践中有相关问题,建议可以咨询有经验的律师。
有经验的律师,他不会轻易保证打赢官司,也不会轻易判一个案子死刑。
比如年前,有个案子,欠条是十几年前写的,中间也没有联系过对方,客户咨询了很多律师,律师都说时效过了,没法打了。
后来找到我后,我让客户联系到对方父亲,问到了写欠条的人的电话。然后按照文中所述,留存了录音及短信记录。
现在案子进展的很顺利,查封了对方的房产,对方一直在找我们和解,想给钱,但我们的要求是必须一次性付清,否则就等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出来再商量。
中途,我的委托方也有犹豫说要不要付一点,就撤诉好了。我说不行,因为实践中很多人都是撤诉了,后面的款就不付了,最后不得不又交一次律师费,再提起诉讼。
但有了法院的调解书和判决书,再和解的话,到时候他不按时付款,我们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刚做律师的时候,我也是根据客户提供的证据,去分析案子的走向,能不能打赢,有多大概率。虽然不会告诉客户,但是自己心里得有底。
而我现在不仅仅只是去靠客户的证据,而是“制造”一些对我方证据。
证据全不全?打不赢,有没有补救的机会?证据不足,怎么样能让胜诉的概率大一点?要起诉哪些被告?被告有没有钱?在哪个法院起诉对我们更有利(比如可以查询被告资产或者效率快等等)。
关于“制造”证据,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因为“伪造证据”是一把律师头上的剑,一不小心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但合法的补全证据和伪造证据完全是两码事。
我记得之前有个案子,案情很复杂,这里就不说了,总之我就给客户写了一张借条,让她去找对方公司盖章。公司也盖了,当然日期写在了几年前。
这个案子因为开庭冲突,是张律师去开的庭。由于时间倒签,借条还是我写好给委托方的。所以法官和张律师一致认为我涉嫌“伪造”证据。当时张律师要气炸了,他也是担心我。
而我则十分清楚,我得行为没有一丝丝的不恰当。我只是打印了借条,让委托人去找被告盖章,被告也认可了,并盖了章,是实实在在的一点问题都没有啊。
这个案子的结果是,一审法官以被告不承认盖了借条(辩解说是不知道谁拿了公司的印章去盖的),我方也承认了借条是起诉前补的。而双方又签署了《股权协议书》,一审法院认定为双方没有借贷合意,不是借贷关系,我方败诉。
但幸运的是,二审时得遇一个勇敢、明智的法官。认可了我陈述的“被告认可印章的真实性,只是不知道谁去盖的,属于公司内部管理和追责的时间”观点,加之其他证据如相似案例、微信聊天记录,二审得以改判。
这一切都需要历练,我以前也无法考虑的如此全面,现在也仍需要不断的学习。
最后感谢大家阅读,祝愿大家多一些法律常识,欠款早日落袋为安。
也祝愿大家即便没收回款,也莫要心急,该吃吃该睡睡,心情依旧美美。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