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借钱不还的人是越来越猖狂了,因为有些出借人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完全没有立借条的意识,而且之后别人借钱不还的时候也不知道保留收集相关证据和借款人身份信息,这也是导致许多出借人讨债之路艰难的原因。也是导致法院无法轻易下结论的原因,因为我国法律重视证据的重要性,这一点可以从张玉环案件看出我国法律的逐步完善。
所以,如果我们在借钱过程中重视证据的重要性,那么当遭遇借贷纠纷时,我们就能省时省力省钱的处理好案件,也会减少法院的负担。下面我们来看看我国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中对于举证责任的规定吧。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规定:
①、出借人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②、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
③、若仅仅依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该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则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
④、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
我们在出庭时还要准备一下证据: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