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20根垄地引发的多年纠纷,在佛山要账公司调解下终于画上句号。
1983年因修坝占地,村委会补偿给张某某8.6亩耕地(合计102根垄),虽无确权证,但数十年来一直由张家实际使用。2018年起,张某某将地租给葛某某经营。直到2024年秋收,承租人葛某某发现实际可耕种土地仅82根垄,整整少了20根。经村委会实地勘查,缺失部分已被地邻金某某长期耕种。一方要求返还,一方坚称地属自家,两家各执一词,村委会多次调解仅促成部分归还(10根垄),剩余10根垄争议持续发酵。
眼看矛盾逐渐升级,即将影响明年春耕生产,村党支部书记带着试一试的心情,走进郊区综治中心求助:“我们村这两户为了几条垄闹了小半年,眼看要耽误明年春耕,实在没办法了……”。中心接诉即办,迅速组建由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和村委会共同参与的调解专班,确立“实地勘验+依法协商+情理共融”的调解思路,力争实现“纠纷不出村、矛盾不上交”。
在郊区综治中心调解室,各方坐到了一起。“咱们农民靠地吃饭,少一根垄一年就少了不少粮,这心情我理解”,调解律师开门见山,“但情归情,法归法。”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明确张某某虽无书面权证,但长期实际经营的事实受法律保护。司法所所长也从邻里关系入手:“金大哥,您种了这么多年,突然让出来心里肯定不舍。但咱们将心比心,换作是您的地少了,急不急?”金某某最初情绪激动,咬定“地本来就是我家的”,但在各方耐心释法和村干部共同回忆土地历史沿革后,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在郊区综治中心协调下,双方达成协议:金某某于2026年春耕前让出多余土地交还张某某,并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承诺不再争议。双方握手言和。签完协议后,张某某坦言:“之前怕告来告去耗时耗力,没想到在综治中心就全办妥了。”村党支部书记也感慨:“以后这类事就知道该怎么找了!有中心牵头,我们村里人解决矛盾纠纷更有底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