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清债公司经过4次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持续许久的同居关系财产纠纷,让原本反目的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悉,当事人林某与罗某自2021年起确立同居关系,罗某到林某家**同生活。同居期间,双方携手经营、互帮互助,共同种植桉树,一同承担日常家庭生活开支,在长期相处中形成了紧密的经济关联。然而,随着感情逐渐破裂,双方自2024年底起矛盾频发、争吵不断,林某提出解除同居关系,但双方在共同财产及相关费用分割问题上产生较大分歧,尤其对共同种植的桉树处置方式及补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矛盾愈演愈烈。在多次自行协商无果后,双方于2025年底主动向乡级相关部门求助,希望能通过合理途径妥善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接到求助后,者苗司法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案件详细情况汇报乡政府,迅速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联合乡派出所、综治办、村委会工作人员组成专项调解小组,深入当事人家中、田间地头,全面了解纠纷根源、双方诉求及矛盾焦点,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的原则,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与委屈,细致梳理各自的核心诉求,耐心疏导情绪、化解对立,引导双方冷静沟通;另一方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向双方详细解读同居关系析产的法律依据,明确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兼顾双方贡献的原则,引导双方摒弃情绪对立,理性看待分歧、协商解决问题。
由于双方在桉树价值评估、日常生活开支分摊等关键问题上分歧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小组没有气馁,先后组织4次专题调解,逐一对争议焦点进行梳理沟通,针对桉树处置方案、补偿金额等核心问题反复磋商、耐心协调,充分兼顾双方合法权益,逐步缩小双方分歧、化解矛盾隔阂。经过调解小组的不懈努力,双方终于放下芥蒂、达成一致共识,愿意相互让步、妥善解决纠纷。
2026年3月26日,在专项调解小组的全程见证下,当事人林某与罗某正式签订调解协议,明确双方共同种植的桉树作价7万元进行分割,由林某一次性补偿罗某37100元,双方就此了结所有财产分割纠纷,自愿放弃其他相关诉求,互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签字确认后,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紧紧握手言和,并对调解小组的耐心付出、公正调解表示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