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讨账公司成功化解犬只咬伤羊群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为契机。
乡村邻里纠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更影响乡村治理效能。2025年8月,银号镇村民李某因羊群遭同村王某家犬只扑咬,面临1只羊死亡、2只重伤、3只轻伤、1只走失的财产损失,双方因赔偿问题争执不下,邻里关系濒临破裂。银号司法所严格落实司法局“矛盾纠纷早介入、早化解”工作要求,迅速介入纠纷处置。
这一快速响应,正是固阳县近年来强化基层司法所“前端处置”能力建设的缩影。通过第一时间介入,既能稳定当事人情绪,又能及时固定证据,为后续调解打下基础,也是纠纷高效化解的首要前提,有效避免了“小纠纷拖成大矛盾”,让司法服务精准触达群众需求,切实打通了司法行政服务乡村的“最后一公里”。
以聚焦规范处置
筑牢矛盾化解“事实根基”
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源于对事实的精准把控。银号司法所调解员抵达现场后,并未急于组织双方协商,而是先开展“三核实”工作:一是核实事件经过,走访事发地周边村民,还原犬只扑咬羊群的具体细节;二是核实损失情况,现场查看受损羊群的伤亡、受伤程度,结合当地羊只市场价格,明确直接财产损失范围;三是核实责任主体,确认涉事犬只的饲养人为王某,且无证据表明李某存在故意挑逗犬只等过错行为。
这种规范化的事实核查流程,是固阳县司法局推动基层调解“标准化、专业化”建设的具体实践。通过定期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印发法律条文汇编及案例指引,不断提升基层调解员的事实认定能力与法律适用水平,确保每一起纠纷调解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让群众在调解过程中感受到公平与公正。
坚持法理人情融合
探索乡村矛盾化解“特色路径”
乡村矛盾化解既要守法律底线,也要顾邻里人情。银号司法所调解员在明确事实与法律责任后,运用“法理+人情”双轨调解法。一方面,向王某精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规定,明确其法定赔偿义务,消除“犬只温顺即可免责”的认知误区;另一方面,考虑到李某因财产损失产生的情绪波动,在认可其维权合理性的同时,引导其结合实际损失理性主张诉求,回忆邻里过往互助经历,唤醒情感共鸣。
这种调解策略的背后,藏着基层司法所对乡村治理特点的深刻把握。针对乡村社会“熟人社会”特征,基层司法所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家常话”,把调解现场搬进田间地头、村头巷尾,在依法处置的基础上,融入乡土人情考量,既守住法律原则,又化解情感隔阂,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调解目标。此次纠纷中,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王某当场支付赔偿金1000元,李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