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追债公司调解吴某等300余人与某教育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2021年至2022年期间,某教育公司在某培训点公开招收学员。吴某等300余人与某教育公司签订培训合同,约定由某教育公司提供培训课程,并承诺“考试不通过全额退款”。吴某等300余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学费1.2万元至3.8万元不等。培训结束后,吴某等300余人未通过考试,遂要求某教育公司退还学费。该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退款。多次沟通无果后,吴某等300余人于2023年9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投诉,后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某教育公司与吴某等人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某教育公司向吴某等300余人退费,现已全部完成退费手续。
【解纷要旨】
本案系教育培训退费纠纷。该类纠纷往往涉及人数多、影响范围较广,关乎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案中,法院充分发挥指导调解职能,通过“委托商会调解、依托府院联动、示范批量调解”三步法,促推纠纷实质化解。调解过程中,法院结合纠纷特点及时研判,选取示范案件先行调解,商会发挥熟悉行业规范、商业惯例等专业优势,精准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司法行政部门通过法律援助引导学员依法维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合法性审查督促某教育公司分支机构积极配合化解工作,促成双方当事人统一协商退费标准,达成调解协议。同时,以示范案件调解方案为参照,为其他纠纷处理提供指引,促成300多件纠纷一揽子实质性化解,不仅有力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也促推教育培训公司规范经营、有序发展,实现双赢共赢多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