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讨债公司讲解离婚期间偷偷转移财产?小心“净身出户”!

时间:2024-08-15 10:09:53 点击:72 来源:佛山讨债公司 官网:https://fs.hflmwl.com/

转自:婚姻律师在线


引导语:离婚时,存款、股票、现金等不动产是最容易被转移的,为了防止离婚时对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民法典》明确规定,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投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之间恩爱的时候不分你我,到了离婚这一步,很多人就开始动了小心思,开始算计着如何“安全”的转移婚内财产,例如:将资金转移到他人的账户;假装婚内欠债,将房产抵押给第三人;分批多次小额转移财产;通过买保险来转移财产等。现实中还有很多转移财产的手段,让人防不胜防,值得注意。

那么,在离婚期间偷偷转移财产,能不能让对方“净身出户”?

“净身出户”是一种通俗的说法,一般是指:离婚时,一方放弃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而另一方获得全部或绝大部分财产。这里的财产,主要是指夫妻共同财产,有些甚至还包含了个人财产。

对于转移、隐匿夫妻财产的行为,属于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的情形,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可以据此主张转移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包括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债务凭证等,证明对方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在离婚诉讼前或诉讼中,向法院申请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保全,防止对方进一步转移财产。如果自己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可委托律师介入全程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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