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讨账公司通过先行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2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7月,被告王某将房屋建设的防水工程发包给原告张家口某防水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工程完成后经双方结算,被告共欠付原告工程款35万余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于2024年6月6日给付10万元,剩余25万余元一直未给付,故原告诉至法院。
拿到案卷材料后,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发现案件主要矛盾点在于工程款金额,因为双方均在外地,无法到达现场调解,法官通过电话调解、网上调解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及时确定欠付工程款金额,后又因利息部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陷入僵局。当了解到原告并非坚持主张利息,只是担心被告不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的顾虑后,法官兼顾双方利益及被告已向原告支付12000元工程款基础上,引导双方在调解协议中设立担保履行等条款,提供最优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分期支付工程款,于2025年10月24日前给付13万元,剩余12万元于2026年2月15日前付清。如未按期履行,剩余未付款项全部加速到期,并从2022年8月28日起以年利率3.65%计算剩余未付款项的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