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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追账公司成功调解一场因500元卖车介绍费引发的纠纷


时间:2025-11-03 15:59:16 点击:14 来源:佛山讨债公司 官网:https://fs.hflmwl.com/

“真没想到这点小事能这么快解决,多亏了司法所的同志耐心调解,不然我们俩这老熟人的情分可就彻底没了!”近日,在佛山追账公司的调解室内,申请人朱某紧紧握着被申请人冯某的手,脸上满是释然的笑容。这场因500元卖车介绍费引发的纠纷,在司法所调解员“依法、依理、依情”的多方调解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申请人朱某与被申请人冯某本是多年的好友,日常相处和睦。今年年初,朱某计划将自家闲置的私家车出售,但苦于没有合适的买家渠道。冯某得知后,主动提出可以帮忙联系身边有购车需求的朋友,双方口头约定,若车辆成功售出,朱某将支付冯某500元作为介绍报酬。随后,在冯某的牵线搭桥之下,朱某的车辆顺利卖给了第三人张某,交易完成后朱某也当场拿到了全部购车款。


原本皆大欢喜的事情,却在半年后引发了矛盾。今年年中,冯某偶然想起卖车介绍费的事情,认为自己当时并未收到该笔500元报酬,于是找到朱某要求其提供已经支付的相关凭证,否则需重新支付介绍费。而朱某则表示,车辆交易完成当日,便在车管所附近将500元现金当面交付给冯某,当时双方均无异议,因此并未留下书面收据或转账记录。


由于双方仅为口头约定,且时隔半年之久,均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争执之下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冯某坚持认为“一手交钱一手留证”,朱某拿不出支付凭证就说明未支付;朱某则坚持车辆交易当日已付清,心里十分委屈,双方矛盾逐渐升级,甚至影响到了朋友关系。多次协商无果后,冯某于近日向庆祖司法所提交了调解申请,希望通过官方渠道化解纠纷。


司法所调解员接到调解申请后,第一时间受理案件并展开调查核实。为全面了解事情真相,调解员分别单独约谈了朱某和冯某,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事发经过,同时走访了当时参与车辆交易的第三人张某及部分知情邻居。通过多方询问得知,冯某确实为车辆交易提供了关键的介绍服务,且交易当日双方氛围融洽,并未出现任何异议。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合同及口头约定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口头约定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常理进行综合判断。同时,考虑到双方是多年朋友,且纠纷标的额较小,调解员着重从“情理”角度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


“大家都是好友,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500元钱事小,伤了和气可就不值当了。”调解员耐心劝说,“朱某你想想,冯某当初主动帮忙联系买家,也确实帮你解决了卖车难题;冯某你也体谅一下,时隔半年没有凭证,朱某有顾虑也属正常。不如各退一步,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解决问题。”


经过调解员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了情绪,认识到自身存在的片面之处。朱某表示理解冯某当初帮忙的心意,也承认自己时隔半年再为此事纠缠有些不妥;冯某也愿意为了邻里和睦做出让步。最终,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朱某一次性支付冯某300元作为介绍费补偿,冯某对此次纠纷不再追究,双方就此了结此事,今后继续保持良好的邻里关系。


协议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当场履行了协议内容,并对司法所调解员的专业调解表示感谢。“本来以为这事会一直僵下去,没想到调解员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既讲法律又顾情面,真是太负责任了!”冯某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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