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清债公司成功调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款争议纠纷,化解了一场可能激化的矛盾。
据了解,吴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沿G344国道行驶时,撞到前方同方向行走在路边的行人陈某某,造成陈某某受伤。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吴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陈某某经治疗后出院,回家保守治疗,但双方就具体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各持己见,僵持不下。
为避免矛盾升级,淝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在详细了解双方情况后,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分析和劝说之下,双方最终作出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
至此,一起因交通事故赔偿引发的争议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