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讨数公司成功化解了一起涉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纠纷。
案情回顾
2026年5月1日,施工方李某某承接了某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的不锈钢护栏焊接工程,双方口头约定包工包料,总造价为13766元。然而,工程验收后,发包方负责人邝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多次协商未果。2026年7月22日,李某某通过区司法局热线电话请求调解。华泰调解中心驻点调解员谭冬梅接到工单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当天,调解员了解到发包方邝某某因担忧后期出现质量问题,因此迟迟不愿按约付款。而施工方则强调,工程已验收合格,且参与施工的有多名农民工,拖欠工程款实质上就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针对这一症结,调解员采取了以下调解策略:
释法明理,明确权利义务
调解员向邝某某阐明,虽然双方仅有口头约定,但《民法典》明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工程已实际完工并验收,施工方有权依法主张工程价款。拖欠不付不仅违背诚信原则,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换位思考,引导互谅互让
调解员指出,该工程款涉及多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希望邝某某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角度出发,尽快结清款项。同时,针对邝某某对工程质量的合理关切,调解员建议李某某在合理期限内对工程质量问题承担责任,打消邝某某的后顾之忧。
调解结果
经过两轮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7月24日上午,在调解员见证下,13766元工程款当场结清。两个多月的僵持,在调解室里画上圆满句号。